版权协议

 者 承 诺 书

为保障学术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严谨性,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,推进学术规范建设,针对作者投给《公共行政评论》的稿件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》 (稿号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),作者做出如下庄重承诺:

1. 本文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,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内容。

2. 本文没有违反学术伦理道德的内容,对他人知识产权有充分尊重,没有抄袭(包括自我抄袭)的内容;若有使用集体协作数 据的情况,保证已获得数据持有者的使用授权;没有捏造的数据和事实等内容。《公共行政评论》保留查验数据的权利。若本文能获《公共行政评论》录用并正式刊发,而已刊稿(包括网络版)出现与他人的知识产权纠纷,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。

3. 本文在投稿《公共行政评论》的同时,未在其他刊物评审,不存在一稿多投的行为。在投稿《公共行政评论》之前,本文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(包括期刊、报纸、专著、论文集等)发表,未以局部改动的形式在其他公开出版物(包括期刊、报纸、专著、论文集等)以及电子媒介发表,本文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也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(包括期刊、报纸、专著、论文集等)或电子媒介发表,不存在任何一稿多发的行为。作者若有已发表过与本选题相似度较高的研究成果,作者有责任将其提交给《公共行政评论》编辑部备查。(对于一稿多投行为的作者,《公共行政评论》将在5年内不再接收其投稿,并保留将其一稿多投行为通告其所在单位的权利)

4. 本文若获在《公共行政评论》上发表,作者同意《公共行政评论》编辑部对该文拥有自正式刊发之日起为期两年的专有版权。在此期间,作者如需将该文收入其他公开出版物中发表,须事先征得编辑部同意,并详细注明该文原载卷次。

5. 本文如获在《公共行政评论》上发表,作者同意编辑部将其编入《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》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、CNKI数据库以及其他在此未能详列的网络数据库。

6. 作者如因违背上述任何承诺,而给《公共行政评论》造成不良影响,愿意承担全部责任,并接受编辑部采取相应警示措施,这些措施包括:撤稿、实名通报、告知所在单位、告知相关期刊、五年内禁止作者的任何作品在《公共行政评论》上发表,或其他适当警示措施。

7. 本承诺书自作者签名之日起生效。

8. 本承诺书壹式贰份,作者和《公共行政评论》编辑部各执壹份。

诺人(全体作者)签名 :

20   年   月   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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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作者承诺书》(2021.3.3修订)(点击下载)